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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微笑

山东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6-01-31 16:27:20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图片由AI生成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立足审判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校园安全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打造“鲁法青青”少年审判品牌矩阵,不断织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网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走深走实。

奏响守护“主旋律” 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孩子家庭条件不好,有自卑心理,初中毕业以后就不上学了”“挺老实,没听说和谁闹过别扭,怎么会违法犯罪呢”听闻17岁的小李犯了盗窃罪,亲戚邻里都感到惊讶。但更多的,是为小李感到惋惜。

临清市法院法官庞永雷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李在辍学打工期间结识了社会不良人员,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做少审工作,不仅要让孩子们认识到错误,更要引导他们改正错误、走向正途、健康成长”,庞永雷说。

一场全方位的司法帮扶行动就此展开:送达未成年人权益提示书、提供法律援助;邀请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心理疏导;封存犯罪记录,摆脱心理负担;协调当地企业提供技能培训和实习机会,拓宽融入社会的渠道……

“叔叔,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你们对我的帮助我会一直记在心里,今后我要努力工作回报社会,也请大家随时监督我!”在临清法院“量身定制”的帮扶下,小李成功入职一家本地企业。

临清市法院干警走进临清逸夫小学讲授法治课程

办案,不止于解决“案”。

德州中院建立少年家事审判单独绩效考核制度,将对失足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23项工作机制纳入考核范围,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科学评价未成年人审判法官业绩的指导意见》三个参考样本之一;

烟台法院联动当地职业技术学校建立阳光帮扶基地,帮助失足少年重返学校,提供“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就业安置”全链条服务;

临沂中院建立“司法机关+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联动模式,对失足未成年人开展犯罪矫治、跟踪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实现“矫治行为、修复关系、预防再犯”目标;

潍坊法院依托当地特色蔬菜产业,打造“就业观护”计划,通过引导失足未成年人到蔬菜合作社学习育苗技术,有效开展心理疏导与就业帮扶;

……

2025年,全省法院在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上,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被告人持续做好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回访帮教、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共开展犯罪记录封存2148件2985人,回访帮教976人次,有效助推失足少年迷途知返、回归社会。

“给‘熊孩子’多一点关爱,帮助他们坚定生活的信心,勇敢点亮未来的人生,这是更重的责任”,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说。

点亮带娃“信号灯” 筑牢健康成长家庭屏障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港湾,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2021年,朱某与付某经青岛市即墨区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女儿小东由朱某抚养,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并享有每月探望一次的权利。离婚后,双方重组家庭导致矛盾升级,朱某不同意付某探望孩子,付某也拒绝支付抚养费。2025年初,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见不着孩子,一分钱也没有!”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更揪心的是,父母长时间的争执导致小东变得沉默内敛,物质生活也缺乏保障。

为避免事态陷入恶性循环,即墨区法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出发,提出了解决方案:以法院“家事心桥调解室”为探望场所,每月固定时间组织探望,付某探望时当场支付抚养费;多次家访引导两位家长摒弃对立情绪,把关注重点放在小东的健康成长上。

此后,付某未再出现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小东重新获得了父母双方的物质支持和情感关爱,逐渐恢复了开朗的性格。

关怀,更在法庭之外。

青岛中院建立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融执入审”机制,对法律文书需确定子女探望权的,明确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及交接办法,坚持“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全市法院与妇联共同筹建11处“未成年人亲情探视基地”,致力于提供安全、温馨、稳定的专属探视环境,妥善化解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亲情隔阂;

青岛中院少审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中了解孩子真实意愿

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在乡村微法庭推广“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探望权履行承诺书、离婚合作指南”的“护娃四件套”,为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对接100个存在教育困惑的家庭,开展“人生召唤探索”公益活动,助力修复亲子关系;

……

2025年来,针对离婚、抚养、探望权纠纷等涉未成年人案件,全省法院聚焦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和情感需求,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141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函)9730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6692份、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5649份,敦促父母主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党委领导、部门协作、学校参与、社会支持、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联合妇联等部门累计建立多功能家庭教育指导站177处,配置家庭教育指导师636人、心理咨询师453人,出台实施意见95份,为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搭建院校“联动桥” 助力建设法治平安校园

学校是培养未成年人正确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重要阵地,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一环。

在日照108家中小学校园里,有一种特殊的“电话亭”,师生可以通过语音留言功能倾诉内心困惑、报告校园纠纷、咨询法律问题。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司法回音心语亭”。

王浩全是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法官助理,他同时还担任日照市实验中学校园安全专员,职责之一就是倾听孩子们的心声。2025年10月,一条来自“心语亭”的留言引起了王浩全的注意。

“心语亭,我讨厌上学,你能帮我吗?”小亮是一名八年级学生,遭受同学小伟的针对性言语贬低,导致内心苦恼压抑,产生厌学情绪。排除紧急违法风险后,王浩全联合老师及心理辅导员通过沙盘游戏治疗、班级微法治课堂等方式,帮助小亮疏导负面情绪,释放心理压力;教育引导全班同学理解“言语尊重”的法律意义,正确把握人际交往的边界。

“你好,心语亭,我想告诉你,小伟向我道歉了,我们成了篮球队的好哥们,谢谢你!”

安全,着眼于“治未病”。

省法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九条措施》,持续推动校园安全办公室建设,通过前端介入、心理疏导与普法宣教协同联动,强化师生法治意识,提早干预、及时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目前,全省法院在全省124个县(市区)设置1266个校园安全办公室,选派2440余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讲4120余场次,覆盖师生115万人;处理校园纠纷627件,针对102件案事件开展跟踪帮教,将37名不良行为学生转交相应部门处置,对606名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着力实现治理、教育、保护的有机统一。

济南高新区法院联合当地学校推进校园安全办公室建设工作

在“鲁法青青”少年审判品牌带动下,全省法院已形成涵盖106个品牌的少年审判品牌矩阵,凝聚了一大批有水平、有情怀、有力量的少审法官,聚沙成塔、微光成炬,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

法治与青葱岁月相伴,法律为青少年成长护航。山东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未成年人审判事业,努力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综合治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李建国 李洪滨 郭志刚)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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