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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法院:亮剑“拒执”,新年首案,98万到位!

发布时间:2026-02-04 14:28:3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犯罪嫌疑人李某(右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化执行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近日,湖南省湘乡法院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李某被湘乡市公安局抓获,98万元案款一次性到位,打响了2026年打击拒执行动“第一枪”。

基本案情

2018年,某设备公司与湘乡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湘乡某公司的关联公司湖北某公司出具执行承诺书,对湘乡某公司未执行到位部分同意承担支付义务,并承诺就案件未执行部分代为归还。由于湘乡某公司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12月,法院依法追加湖北某公司为被执行人,但湘乡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湖北某公司仍未履行有关债务。2022年湘乡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2023年某设备公司即向湘乡法院申请恢复对湖北某公司的强制执行。执行中,湖北某公司亦于2024年5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局。此后,某设备公司只得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12月20日,湖北某公司尚欠某设备公司70余元及利息的债务未清偿。

审问现场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自2019年1月至2024年4月,湖北某公司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生产经营正常,自李某于2023年5月担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以来,半年期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回款约1.5亿元,一直有经营收入存在,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在该院立案执行依法冻结了该公司账户后,该公司采取收入不入银行账户,而是通过使用电子承兑汇票和委托他人接收货款和销售收入的方式,转移资金,规避执行。执行期间,湖北某公司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以李某作为被执行人湖北某公司当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李某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期间,涉事双方与李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货款本息98万元,某设备公司即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对李某的谅解书,双方冰释前嫌,李某亦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目前刑事案件正在进一步依程序办理中。

湘乡法院以打击“拒执”这记法治重拳开启新一年捍卫司法尊严、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群众权益的扎实序幕,它展现了人民法院维护法律尊严、兑现生效裁判文书的坚定立场,也体现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展望前路,湘乡法院将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让司法裁判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可触可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张立 邓彰红)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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