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心系百姓,执法如山为民解忧”,一面鲜艳的锦旗被郑重地送到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王琼法官的手上,而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段王琼法官巧妙调解、化解各方纠纷的精彩故事。
这起看似普通的运输服务合同纠纷,实则牵涉多家公司,关系错综复杂,犹如一团乱麻,让各方都头疼不已。而王琼法官凭借着智慧与担当,成功厘清这团乱麻,让各方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案中,原告公司依据六份运输服务合同提起诉讼,并在诉前申请保全措施,冻结了三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要求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某地分公司、被告某建材公司支付运输费及违约金。
王琼法官在审查证据材料、梳理案件事实过程中发现,原告公司主张权利所依据的六份运输服务合同,并非均由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直接签订,除自身签订的两份合同外,另外四份合同还涉及案外人E公司和F公司。
为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王琼法官第一时间向原告公司释明案件主体瑕疵、合同相对性及诉讼风险等法律问题。原告公司在明晰法律关系后,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追加E公司和F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坚持认为六份合同不应在一个案件中审理,要求分开诉讼。原告方则称第三人是受其委托签订合同,且第三人明确认可原告方所述。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王琼法官考虑到,若简单以主体不一、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为由驳回或分案处理,各方当事人必将引发更多关联诉讼,不仅耗时耗力,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各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会持续受到影响。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王琼法官在充分了解每一份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背景,以及各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实际情况后,抽丝剥茧,厘清了案件背后隐藏的复杂利益关系,并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决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纠纷。
王琼法官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精准剥离并找准六份合同所对应的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第三人委托关系的法律效力,固定案件的核心事实,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随后,王琼法官立足民商事纠纷特点,分别与原告、三被告及第三人沟通,释明连环诉讼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细致讲解合并调解、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现实益处,引导各方从“对抗式诉讼”转向“协商式解纷”。
在王琼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各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分歧,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某地分公司共同分两期向原告公司支付运输费及违约金200万余元。原告公司收到第一笔款项后,配合解除对这两家公司账户的冻结;被告某建材公司在原告公司解除对其账户冻结后的三日内,全额付清运输费及违约金64万余元。
这起案件从最初的六份合同权利义务主体模糊、各方对立情绪激烈,到最终各方握手言和、纠纷一揽子解决,王琼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的感激与认可;一段调解故事,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温暖与力量。长安法院将继续坚守初心,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以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智慧与担当高质量化解矛盾,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林升春)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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