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建设项目关涉众多,不仅牵涉开发商、施工方,更关系到诸多业主的利益。近日,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副庭长贺美荣以专业调解化解了一起工程质保金纠纷,同时避免了业主批量诉讼的风险,保障了该商品房项目的后续权益,让司法为民的温度传递到了业主身边。
原告公司作为该商品房项目的施工方,在项目竣工交付后,部分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业主们发现房屋问题后,纷纷找到开发商即被告公司,要求其进行维修,这给被告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经营负担。此时,原告公司却起诉被告公司,要求其支付质保金及违约金500万元,而被告公司以房屋质量问题尚未解决为由拒绝付款,双方矛盾因此变得十分尖锐。
承办法官贺美荣受理案件后,敏锐察觉到纠纷背后的民生隐患,她并未局限于质保金的法律争议,而是深入梳理事实脉络,精准把握矛盾根源,以实质性解纷为目标展开了调解工作。
贺美荣法官一方面向原告公司详细释明其在施工质量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向被告公司清晰说明其支付质保金的义务。在此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维修义务 + 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
她这样对原告公司说:“都说工程质量是生命线。既然小区已经有多名业主提出房屋有质量问题,你们应当要对这样的情况提高关注度,也要切实对已进行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起维修责任。”
她这样对被告公司说:“诚信应当是经营者的底线。既然原告方已经如期交付了工程,且已经验收合格,你方就应当支付足额的质保金及迟延支付的违约金,至于支付的方式和期限,可以通过下一步的调解再与对方公司进行协商。”
经过贺美荣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公司承诺将对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全面维修;被告公司则同意分三期支付质保金及违约金共计500万元。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此次调解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与时间,更以柔性司法守护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长安法院始终聚焦民生领域纠纷,通过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高效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下一步,长安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以专业与温情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姚雪剑)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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