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年味渐浓,亲友相聚、宴饮增多,酒驾醉驾安全隐患也随之攀升。为筑牢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2月10日上午,海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开林审理4起危险驾驶案件,以“一把手”办案的示范效应,敲响春节酒驾警钟,用司法力量守护群众平安团圆路。

庭审现场,杜开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详细核查案件事实、证据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庭审中,杜开林结合案件细节、被告人自身及家庭情况,语重心长地向各被告人释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后果,剖析酒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4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懊悔不已。
经海门法院审理查明,4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各被告人均系心存侥幸、漠视法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个别被告人曾因酒驾被交警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后,仍未吸取教训,再次触碰法律红线。经血样检测,4名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因酒驾曾受行政处罚等情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该院当庭作出判决,4名被告人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刑并处罚金,其中3名被告人获实刑,1名被告人获缓刑。
杜开林表示,每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春节期间,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防护期,必须敲响警钟。此次海门法院“一把手”带头办案,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是以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的有效举措,目的就是要以最鲜明的态度,警示广大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春节团圆,平安为先。当前,春节假期临近,亲友聚餐、同学聚会等涉酒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隐患陡增。海门法院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坚决摒弃侥幸心理,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杜绝“隔夜酒”“少喝一点没关系”“深夜没人查”等错误想法,守住法律底线与安全红线。
醉酒驾驶机动车影响行车安全,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不仅留下终身无法消除的记录,还会对家庭造成深远影响,切勿因一时侥幸而悔恨终生。
亲友相聚时,要主动劝阻酒后驾车行为,及时提醒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等安全出行方式,做文明出行的守护者。
全体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春节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守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治护航平安年,警钟长鸣不松懈。下一步,海门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以司法力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春节保驾护航。(彭文甫、孙浩然)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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