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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成“身后债”西安长安法院:让“忧薪”变“安心”

发布时间:2026-03-04 11:11:46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亲人离世后,留下的债务债权如何处理?2月25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亚茹成功调解了一起涉继承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老李曾为被告提供劳务,报酬一直未予结清。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老李突发疾病去世,这笔未曾清结的劳务报酬迟迟得不到兑现。老李的女儿(原告小李)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老李的父母、配偶、子女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老李的父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确定由小李作为唯一继承人主张该债权。

案件受理后,李亚茹法官认真查阅卷宗,仔细梳理案情,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也并非特别复杂,但是由于劳务关系发生在被告与原告父亲之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凭口头约定和零散工单作为证据,关键事实的查证面临困难。为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李亚茹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亚茹法官仔细核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向被告询问了劳务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双方口头约定的细节,以此确定了劳务关系的核心事实。

“人死债不消,老人生前为你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劳动,付出了汗水,这笔钱是他的辛苦钱,也是留给家人的一份保障。现在子女主张追讨,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笔钱是不是不该拖延?”李亚茹法官用最朴素的道理,向被告释明,主动履行债务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对逝者的尊重和对生者的慰藉。

在李亚茹法官的努力下,被告的态度逐渐软化,表示愿意支付款项,但坦言自己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付清。看到被告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李亚茹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的困难,同意了分期付款方案。至此,这起纠纷在李亚茹法官的倾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长安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聚焦民生实事,灵活运用调解智慧,融法理、情理于一体,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纠纷,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切身利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林升春)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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