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组建“法检+主管部门+专业机构”验收团队,全链条把控生态修复效果,变“破坏者”为“护林人”,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广。

在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发布之际,此次推广为大竹法院“法护生态”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下一步,大竹法院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深耕细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一方面,将紧密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实现生态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另一方面,将深化“司法+行政+社会”协同共治模式,探索更多恢复性司法实践,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大竹落地生根,为建设“大美竹乡”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彭珊)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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