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值此植树节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3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林竹局、合江门街道在水东门开展“以法护林 以心护绿”法治宣传活动。以法治为笔,为绿水青山添抹新绿,为古树名木保护筑牢“防护墙,”为春日添上一抹“检察蓝”的底色。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将印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古树名木保护保护条例的宣传册,送到来往群众手中,向群众普及公益诉讼职能范围,重点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是在古树旁边堆垃圾、钉广告牌,这些算不算破坏?”面对群众的提问,干警们结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细致解答:“古树名木受法律保护,乱堆乱放、违规刻画、擅自移植等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公益诉讼部门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追究破坏者责任”。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
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发放公益诉讼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下一步,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张舒玲 梁少坤 刘希蒂)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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