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是商洛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司法使命。在第48个植树节来临之际,商洛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护绿活动,将司法履职与生态修复深度融合,在秦岭深处奏响了一曲动人的“绿色交响乐”。
党建引领强根基 锻造生态卫士“先锋队”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商洛法院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鲜明特色。商洛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秦岭生态保护一线高高飘扬。

镇安法院刑事立案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安山,开展“党旗引领植新绿 司法护航美家园”主题党日植树活动。党员干警们统一佩戴党员徽章,精神饱满投入劳动,展现出法院队伍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支部党员结合刑事审判与立案工作职能,开展生态法治微宣传,向周边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意识。
柞水法院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护生态 法润秦岭当卫士”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警们带着铁锹、水桶等工具,在小岭镇常湾村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提水浇灌,让新栽的云杉树苗在山坡上“安家落户”。党员们纷纷表示,将把主题党日活动中汲取的奋进力量转化为履职动力,践行党员使命。
商南法院将植树活动与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相结合,组织干警栽种杜仲等兼具生态与经济价值的林木。杜仲适应性强、固土保水、碳汇能力突出,既是绿化荒山的生态树种,又是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经济林木,既能守护绿水青山,又能助力群众增收致富,将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修复、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协同联动聚合力 构建多元共治“大格局”
商洛法院坚持“司法引领、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理念,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形成“法院+行政+院校+社会”的协同植绿机制,让植树护绿从“单兵作战”变为“全员合力”,实现生态保护力量的精准聚合。
商洛中院主动牵头,践行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联合商州区法院及市林业、生态环境等6家共建单位,在商州区陈塬街道办事处上河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活动现场,大家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一排排新栽的树苗迎风挺立,不仅美化了环境,更彰显了全市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秦岭生态安全的责任担当。

洛南法院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第六初级中学、景和蓓蕾幼儿园、音乐小镇文旅公司等九家单位130余人,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公益劳动活动。从学生代表宣读生态保护倡议书,到种植专家现场讲解技术要领,“府院校”三方联动,将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与教育引导紧密结合,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网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县生态环境局办理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通过购买秦岭红豆杉树苗、以替代性修复的方式亲身参与生态补偿,栽植秦岭红豆杉30棵,深刻践行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商州区法院则另辟蹊径,联合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分局开展空气质量专项检测行动,依托环境检测车的“走航系统”与无人机的“灵嗅系统”,对区域空气中的关键污染物指标进行精准监测。这种“司法赋能+专业协同”的工作思路,为后续环境治理、司法执法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撑,让“商洛蓝”更加靓丽持久。
恢复司法重修复 探索生态补偿“新路径”
生态环境审判,判决不是终点,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最终目标。商洛法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探索“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让“毁林者”变“种树人”,让“破坏者”成“修复者”。
丹凤法院推行“补植复绿”机制,破解生态修复难题。2025年,被告人程某父子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滥伐林木,破坏了当地森林资源。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认为,被告人主动提出补植申请,契合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核心要求。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与庾岭镇农综办共同签订了《补植复绿协议书》,明确被告人在指定地点补种指定树木300株,管护期2年,成活率需超过80%。协议签订当天,被告人便种下了第一批树苗,以实际行动修复生态“伤疤”。这一做法既让被告人深刻反思过错,又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山阳法院将生态保护教育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组织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前往“鹘岭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开展“绿色矫正”公益护林活动。在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基地,法院干警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律专题教育,剖析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护林现场,社区矫正人员分工明确,对树木进行固定扶正、铲除杂草、松土浇灌,让希望林面貌焕然一新。社区矫正人员张某看着自己去年亲手种下的树木长势喜人,感慨道:“感谢山阳法院给我这个弥补过错、回馈社会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严格约束自己,主动守护绿色家园。”
柞水法院更是走在前列,探索出“碳汇赔偿+生态修复”司法模式。2025年以来,依托“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2件15人,判处罚金50余万元,恢复植被50余亩,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损失共计8万余元,判处3人通过购买林业碳票、补植复绿等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审结首例“碳汇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让“毁绿者”切实转变为“复绿人”。
法治宣传润人心 营造全民护绿新风尚
商洛法院坚持“植绿与普法并行、护绿与传绿同步”,将法治宣传融入植树活动全过程,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人人爱绿、人人护绿、人人兴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商洛中院联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全国模范法官周梦琳守护红豆杉的案例为蓝本,制作法治漫画《秦岭小衫回家记》,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生态法治理念,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让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易懂,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在洛南法院植树活动现场,周梦琳结合现场实物,从如何通过外形识别红豆杉、如何保护野生植物、如何将保护生态环境融入日常生活几个方面,用生动易懂的语言向第六初级中学的同学们和蓓蕾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作了普法宣传,告诫他们要从小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青少年与幼儿园的小朋友手拉手,一人扶苗、一人培土,配合得亲密无间,呈现出一幅同心协力、老少携手、合力播绿的动人画卷。
镇安法院环资庭在植树间隙,充分利用与群众近距离接触的机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并结合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前只知道不能乱砍树,今天听了法官讲解,才知道保护环境还有这么多法律门道。”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柞水法院制作并发放《环境资源工作白皮书(2023-2025)》460份,系统梳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法治效果。
春风拂绿,万象更新。商洛法院通过一系列植树护绿活动,不仅为秦岭大地增添了盎然生机,更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府院联动、恢复司法、法治宣传”四位一体的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今后,商洛法院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司法力量守护好中华民族的祖脉,让秦岭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商洛法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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