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谢瑞锋)随着《外商投资法》出台的步伐加快,中国各界也在热议这部法律的草案。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在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说,《外商投资法》堪称现行“外资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升级版,是中国向全世界宣示自己对于全面改革开放的坚定信心。
李大进委员表示,这部法律表明了中国政府用立法的形式支持国际化概念,它体现出了空前的开放力度,将之前一些外资不能进入的领域对外商投资打开大门,例如允许外商参与标准制定等等。同时,法律以明文突出与强调了平等的概念,凸显内外资一致的原则。从草案条文来看,《外商投资法》同样体现出的是一种规制,也就是说,将上述外资三法未涉及的部分都加以考虑,并作出相应规定,例如法条中的负面清单条款等,补充了已有法律责任的不足。
李大进委员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是一部可实际操作的、体现开放平等和国际化的法律草案。在经过正式批准公布之后,它将会给全国的开放局面带来新的推动效应。李大进委员说,“从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外商投资选择投资地时,会将北京作为首选。因此,北京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的阵地之一,也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在这方面肯定会率先做出一些应对。”
李大进委员提到,这部法律是“外资三法”的升级版,“这种升级带来的就是利益,就是更开放,同时也是更好的保护。法律作出的规定,让人们在这些方面都可以有所预期。随着新法的施行,包括新一轮法律规章制度的修改之后,很多外商,尤其是已经在国内市场的外商,会得到很多实惠和利益。在政府的管理和中国的企业如何与外商合作方面,都会在这部法律的指引下有所变化。”
例如,该法允许参与到政府采购中、参与到招投标中,这就意味着,中国政府为众多外商又开放了一个领域,让他们的市场开拓得更大。同样,法律规定外商可以参加到中国的标准制定当中,也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
与此同时,政府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首先提供服务,其次依法实行监管。在原先对外商限制的领域加以放开的情况下,如何让服务跟上企业的需求,如何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投资环境,是各级各地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
“现在的改革开放是全方位的开放,这部法律的起草、形成、通过等等的过程,实际上让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的法律有了新的认知,坚定了投资的信心。”李大进委员说,“我们从草案当中可以看到,这种内外平等的开放同时也是全领域的全面开放,最终获益的将会是所有行业的众多投资者和企业。”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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