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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厚健:国家对制造业降税恰逢其时

发布时间:2019-03-13 10:40:35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记者 王哲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等内容。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针对制造业的降税幅度令人惊喜,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对我们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周厚健指出,制造业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是一国经济指数良好运行的保障,是真正的强国之本。纵观世界各国发展史,如果没有制造业的崛起,就不会有真正的大国崛起。

据介绍,目前以美、日、德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提出包含降税在内的新一轮工业发展计划,为制造业企业的海外生产链条回迁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及市场条件;以东南亚国家为代表的经济体亦纷纷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当前中国制造业不仅面临国内人口红利锐减、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且在国际上受到来自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的“双重挤压”,面临严峻挑战。对竞争充分、利润率偏低的一些制造行业来说,在经济环境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巨大。

周厚健认为,目前,中国制造业自身只能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制造业企业在新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上不断探索,各项投入支出持续增加,很多新设企业、投入新项目的企业会处于亏损的状态,持续时间远超5年,并且不一定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经营压力巨大。“这些企业在转亏为盈的年度亟需弥补前期亏损,降低税费,缓解经营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减税降负非常迫切而必要。”周厚健说,“我今年所提的建议之一就是针对制造业减税降负。”

周厚健进一步分析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限定亏损弥补期限最长为五年,而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按会计分期确定盈亏,相应的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按年分期计税。这种限定违背了分期计税的初衷,割裂了企业经营和税费的延续性,显然是不合理的。

“目前,国际上准许亏损结转的基本方法有两种:准许前后结转和只准向后结转。准许前后结转的比如加拿大规定为前转3年,后转20年。允许向后结转的国家中很多国家或地区规定是无限期,如法国、新加坡等。”周厚健表示,借鉴国际惯例,综合考虑我国的客观财政状况和税制延续影响,在财税〔2018〕76号文件《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扩大享受的行业范围,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将“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修改为“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使新创企业或转型企业的投入得到应有的税前消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探索新领域和新技术的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周厚健还建议,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不充分的现实情况下,进一步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降低税率。比如先对制造业企业贷款利息的进项税允许抵扣,以促进制造业企业通过融资加速转型升级,并放开集团内企业间资金调拨支付的利息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通过税收政策调整,使新创企业或转型企业的投入得到应有的税前消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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