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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丨一园枯树,一场和解

发布时间:2026-03-19 10:11:26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潘法官,你看,他种的香樟树、桃树全都死掉了,苗木的高度、胸径等都不符合合同约定。我们不但不会给他钱,还要提起反诉,要鉴定这些树到底是不是已经死亡了!”法庭上,被告拿着现场拍摄的枯树照片,语气坚决。原告则满脸无奈,坚称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义务。

这是两件普通的合同纠纷。原告为被告的两处民宿做景观绿化,有各类树木的种植,还有草坪的铺设、绿篱的搭种……合同对各类树木的蓬径、胸径等均作了详细的约定。因为被告未付款,原告起诉来院。

看似简单的案件,庭前也做了充足的准备,可被告突然间的抗辩,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现在树木到底是个怎样的状态?为了不偏听一方、不臆断事实,我决定去现场看看。

初冬的田间,寒风阵阵,来到被告的民宿,豪华、大气,是个适合休养生息的好去处。可园林里,香樟树有的只剩几个枯枝,有的只剩下树干,果园里的树上,也只是零星挂着几片叶子。

“潘法官,你看,”被告的管理人来到一棵桂花树前,轻轻一折,一根树枝就脆生生的断掉了,“您看到了,这树都死了,他非说还活着。现在才11月份,桂花树不可能是这个状态;还有桃树,您看看,那么大一片,就只活了几颗;您再看看这香樟树,蓬径也不够……”被告越说越激动。

“那是因为你们没有给钱,所以我们便不再养护,”原告听完也有了情绪,“现在是秋冬,有些树苗看着虽然状态不是太好,但是只要后期养护得当,还是可以活过来的。”

“那要多久,五年?十年?”被告听到原告这番说辞,又来了气,指着一棵香樟树说,“那我现在就要鉴定这棵树到底是死还是活!”

对此,我没有急于评判,而是将双方一致确认已死亡的树木进行了梳理,对没有争议的事项加以固定。

勘察完毕后,双方依旧各执一词。原告认为付出了劳动与成本,理应拿到全款;被告觉得树死了,活着的树也不满足合同要求,不愿再支付剩余款项。一时间,案件似乎进入了僵局。

之后的日子里,只要有空,我便会思考这两个案件该如何处理。树木的生长受天气、土壤、养护等多重因素影响,而且现在是冬季,更难通过现状判断树木的状态。况且当事人双方本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可以一判了之,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因此,调解便成了“最解忧”的“最优解”。

很快到了开庭的日子,双方还是各持己见。于是,我决定分开做调解工作。对原告,我释明苗木确实出现死亡现象,存货的苗木也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主张全额款项缺乏依据;对被告,我讲明原告已投入人力、物力,直接拒付有失公平,也不符合诚信原则。在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从法律规定到乡里乡情,从各自损失到长远利益,我耐心拆解心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反复沟通、互谅互让下,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根据实际损失与原告投入,支付部分款项,原告放弃剩余诉求,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也按协议内容支付了相应的钱款。一园枯树引发的纠纷,终于以和解落下帷幕。

走出法庭,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冬日正午的阳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温暖。这两起案件没有复杂的法律适用,没有激烈的庭审对抗,却让我深刻体会到:司法的温度,藏在实地勘察的脚印里,藏在反复调解的耐心里,藏在案结事了的安心里。法官不仅是法条的适用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多走一步路、多听一句话、多费一份心,就能让冰冷的纠纷,回归温情的和解,让法律的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海门法院 潘砚宇)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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