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超限大货车,被查处!
近期,潮州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交通运输、城综执法部门开展大货车专项整治,查处多辆超限大货车。现予以曝光:
车牌号:沪A0**10A
限重:49吨
超限:10吨
超限率:20.4%

车牌号:渝DT**17
限重:31吨
超限:44.33吨
超限率:143%

车牌号:渝D2**54
限重:31吨
超限:60.2吨
超限率:194%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每一趟冒险上路的
超限货车
都可能成为
下一个悲剧的导火索
超限,隐患重重
01
遮挡视线。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02
挤占车道。超宽、超长货车很容易挤占其他车道,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容易在与它车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货运安全。
03
影响车辆的控制性能,增加轮胎压力,导致出现爆胎、制动失灵等安全隐患。
同时容易发生“飘洒遗漏”。超限货车因为货物超出车体一部分,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者被其它车辆剐蹭到,很容易发生遗撒,不及时处理的道路遗撒物,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危险。

潮州公安交管部门
将持续开展货车整治行动
从严查处货车重点违法行为
请运输企业自觉加强
对驾驶人及车辆的管理
合法合规装载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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