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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转破”业务指导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6-03-24 12:29:03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功能优势,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每周一课”常态化学习机制,邀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鄢莎莎一行,到城关法院开展“执转破”业务指导交流活动。城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刚及破产审判业务骨干、执行局全体法官及执行员参加座谈。

活动伊始,鄢莎莎庭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城关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详细了解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执转破”衔接机制运行情况。参观期间,双方围绕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无纸化”电子卷宗管理系统等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流。

随后的业务指导交流会上,兰州中院法官李彩虹围绕“执破一体”主题作专题授课。授课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价值:先从“执破一体”原理切入,分析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在功能定位、价值取向上的差异与互补,指出“执转破”是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并结合外地法院在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执破融合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介绍了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建设、执行与破产常态化联络机制等典型做法。在破产与执行的协调配合方面,她详细梳理了“执转破”案件的受理条件及管辖规则,强调执行法院在移送前应当严格审查债务人企业是否符合破产原因。针对“执转破”案件流程引起的法律效果,她重点阐释了中止执行的关键节点。同时,她还就执行案件向破产案件转化的立案规范、移送材料清单、重要法律文书制作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内容丰富,干货满满!授课结束后,与会人员紧扣办案实践,围绕“执转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城关法院执行局、民二庭的法官及执行员就实务中遇到的“破产案件受理后,执行异议程序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破产受理后,如何准确认定个别清偿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如何从执行案件中精准识别适宜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破产受理后,执行程序中已掌握但尚未处置的财产是否属于管理人接管资产的范围”“执转破后辅拍费用的承担主体及列支方式”“相关重点案件在执转破衔接过程中的协同推进路径”等问题踊跃提问。兰州中院法官逐一作出回应,并结合典型案例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此次业务指导交流会,是城关法院深化 “执破融合”、推动执行与破产审判高效协同的重要举措。城关法院将以此次业务指导交流会为契机,将交流共识切实转化为 办理“执转破” 案件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团队业务素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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