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该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让它从“纸面”走进“田间”,筑牢农村法治根基,切实维护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近日,海门法院工业园区法院法官助理宋姗姗、严薇联合三星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赴光荣村、大石村开展“普法惠农护民生”线下法治宣传活动。
第一站,普法人员来到光荣村辖区内的蝴蝶兰培育基地,正在劳作的村民听闻是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内容的,纷纷放下手中的农活,展开宣传手册仔细阅读。期间,大家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问题尤为关注,其中“外嫁女能够继续保留成员身份”“成员身份会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等成为关注热点。严薇针对村民热切关注的问题逐一解答回应,将晦涩难懂的法条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农事案例,引导群众准确把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标准,同时重点宣讲了该法的新增亮点——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到底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我们平时该通过什么方式行使呢?”第二站,普法人员刚抵达大石村村委会服务大厅,一位村民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问题迫不及待地上前询问。宋姗姗对照宣传手册中涉及成员权利的内容部分,逐项为其解释,尤其针对“承包土地”“申请宅基地”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权利,同步开展联动讲解,有效回应了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让该法的核心要义深入人心。
此次普法活动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走进村委一线,实现了法律宣传与群众需求的“零距离”对接。下一步,工业园区法庭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海门法院 严薇)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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