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南沙信贷资产跨境转让实现新突破 外币福费廷资产“出海”首单落地
为进一步打通境内信贷资产与境外资金的流通渠道,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市场互联互通,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对农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一笔外币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予以备案,指导该行将一笔信用证项下的美元福费廷资产转让给农业银行澳门分行,金额为14万美元。这是《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政策发布后的首笔外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也是广州南沙自贸区外币福费廷资产向境外转让的首次实践,为支持南沙丰富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品种、深化跨境金融市场开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实践样本。
“南沙金融30条”明确提出,优化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规则。为支持广州南沙自贸区开展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靠前服务,构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宣讲、现场走访调研开展政策宣传和需求摸排。在了解到农业银行广州分行存在外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需求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提供全流程“一对一”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持,指导其制定跨境资产转让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外币福费廷资产顺利转出。
该笔业务的落地,兼具政策实践与市场服务“双重”价值,带来“三赢”局面。一是通过外币信贷资产跨境转让,有利于境内银行盘活存量信贷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和流动性管理效能。二是有利于境内银行依托境内外市场联动优势,提升盈利能力,为后续银行探索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实体企业融资开拓实践路径。三是为境外资金投资境内优质金融资产提供了合规、便利的渠道,有力促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协同创新,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立足广州南沙自贸区发展大局,进一步推动“南沙金融30条”政策落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更多跨境融资便利举措,进一步支持广州南沙自贸区建设高水平开放门户。
供稿:外汇管理二处
编辑:吴艳萍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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