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农业是国之根本,农民是国之根基。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近日,淮安区法院车桥法庭组织法官干警深入淮安区车桥镇卢滩村村委会,开展“普法惠农护民生” 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

“法官,我嫁到外村了,娘家的集体分红还能享受吗?”“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发包,是不是必须开会讨论?”活动现场,法庭干警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核心内容,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分配、土地发包程序等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解答,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外嫁女未在嫁入地取得成员资格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资格,有权参与集体收益分配。”活动中,干警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现场“以案说法”。
“以前觉得法律条文看不懂,今天听了法官讲的案例,一下就明白了!”村民李大爷感慨道。
此次活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车桥法庭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聚焦涉农领域法律需求,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让“普法惠农护民生”落到实处。(淮安区法院 陈钧伟)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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