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铁路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杰一行深入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专题座谈会的形式就环资类案件办理工作开展调研指导。通辽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丽娟,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紧密结合办案实际,重点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踊跃发言,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部分进行了深入探讨。刘杰副检察长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立足办案实务,从法理逻辑与实践操作两个维度,就办案中可能遇到的程序冲突、证据矛盾、沟通不畅等现实问题,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耐心解答,并对案件办理中的堵点、难点进行了精准剖析。
刘杰强调,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据法条,也要充分结合个案实际,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行为表现、危害后果等因素,避免机械司法,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要充分把握刑事案件基本法理与法条内涵,坚持罪刑法定原则,重视证据材料,规范证据审查,确保定罪量刑有据可依。刘杰指出,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目标不仅在于打击犯罪,其核心更在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要更加重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坚持惩治与修复、监督与协同并重,真正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办案效果。
此次调研座谈既有理论高度,又紧贴基层实务,通过多角度观点碰撞与思想交锋,有效帮助一线办案人员厘清了认识误区、拓展了办案思路。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指导针对性强、实用性高,对帮助提升环资类案件办理质效具有重要意义。通辽铁检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认真总结座谈会经验做法,持续深化疑难复杂案件研究,切实将调研座谈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高效办案的实际行动。
(供稿: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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