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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当场调解助“三农”

发布时间:2026-04-10 09:15:51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法官,我家里养着几十头猪,实在走不开,能不能想想办法?”

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因被告张某无法离开养殖场,法官吴鹏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其家中,就地开庭、当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张某长期从事生猪养殖。受生猪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养殖收益下降,其拖欠原告饲料款未能按期偿还,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案件受理后,张某向承办法官说明了自己的实际困难:家中养殖事务无人替换,喂养、看护都离不开人,自己一旦外出,猪场运转就会受到影响。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事实相对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被告确有现实困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设在张某家中。

农家院里,一张桌子就是审判台。围绕饲料供应、欠款金额、履行期限等争议问题,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陈述、举证和协商,并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纠纷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也保障了被告养殖生产正常运转。

“没想到法官上门开庭,不但把事理说清了,还理解我的难处,给了我喘息的机会。”调解结束后,被告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近年来,庾岭法庭立足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持续推进巡回审判,把审判力量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努力让群众少跑路、解纠纷。针对赡养、抚养、邻里纠纷、买卖合同等涉民生案件,法庭坚持因案施策,在依法审理的同时,把释法明理、就地调解、普法宣传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解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丹凤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机制,把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吴鹏)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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