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如何超车避让才安全?
小汽车驾驶人占道倒车
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
还没佩戴安全头盔
变道超车避让
却与超速行驶的货车相碰撞
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警示
1月26日,詹某甲驾驶摩托车沿355国道行驶时,遇詹某乙驾驶小汽车从道路西侧倒车,詹某甲驾车往东侧车道避让时,与对向吕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碰撞后货车再碰撞到詹某乙驾驶的小汽车,事故造成三车损坏及詹某甲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詹某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本事故的一个原因,承担同等责任;吕某驾车途经限速路段严重超速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临危措施不当,是造成本事故的另一原因,承担同等责任;詹某乙驾车倒车时,没有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是造成本事故的另一原因,承担同等责任。
法律链接
01 詹某甲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项: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02 吕某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03 詹某乙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如果遇到这种在车道上
倒车、停车等占道行为
需要超车避让行驶的
应选择减速或停车观察
避免因视线受阻
而产生“鬼探头”事故
问 如何超车避让才是安全的?
超车时要选择正确的时机、正确的路段、采取正确的操作。
01 正确的时机
一是视觉条件。即在视觉条件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而在夜晚、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由于视觉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要避免超车行为。
二是行车状况。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02 正确的路段
超车要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
以下这些情况禁止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

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
03 正确的操作
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
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前车。
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当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后,再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右侧超车。


请各位驾驶人
不管是避让还是超车
都需谨记“抢一步不如等一步”
选择适当的时机
确保安全后再超车
不要逞一时之快
安全抵达比快速到达更重要!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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