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始料不及,被撞出几米远!
2024年12月5日,曾某驾驶摩托车沿湘桥区意溪镇东郊村村道行驶时,与黄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曾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当事人曾某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本事故的重要原因,负同等责任;当事人黄某没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也是造成本事故的重要原因, 负同等责任。
通过路口时
由于交通流交汇
驾驶人若未减速慢行
小心观察、谨慎驾驶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万幸的是
驾驶摩托车的曾某
由于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
减轻了事故造成的伤害
此外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双方都是直行的车辆
还应该注意“让右原则”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由于视线范围有限
驾驶人在途经路口时
可以适当鸣笛或使用远近灯光交替
提醒过往行人或车辆
注意安全、小心避让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一个不留神的疏忽
都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威胁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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