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人行横道就在眼前,一个不走,一个不让!
2024年12月20日,戴某驾驶小汽车行驶至湘桥区官塘镇安澄公路石湖村路段时,适遇陈某骑自行车在该路段人行横道旁横过道路,期间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当事人戴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对路面动态注意不够,遇情况措施不及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经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没有通过人行横道并下车推行,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要停车让行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不少机动车驾驶人
以“我没看到啊”
“我以为能来得及过去”为借口
不减速、不礼让
最终酿成事故惨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驾驶人途经人行横道时
也要集中注意力
不分心驾驶
控制好车速
注意观察岔道口
提前预判
可能突然窜出的行人和车辆
另一方面,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存在“图方便、抄近路”的心理,不走人行横道、随意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实则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而人行道是法律赋予行人的专属“安全通道”,走人行道不仅是遵守交通法规的基本要求,更是守护自身生命安全的底线。行人要摒弃“图方便、存侥幸”的心理,自觉养成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人行横道是保障行人生命安全的“生命线”。各位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时,务必提前减速、停车让行;同时,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请留意车辆动态,确保自身安全。文明出行,安全第一,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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