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市补缴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经办工作,4月20日,宣汉县居保局组织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经办警示教育暨操作培训会。全县各乡镇(街道)居保工作业务经办人员,县居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经办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居保补缴工作专题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将省市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体现在业务经办上、释义在群众政策咨询上。一要把握政策规定。办理中断补缴、提档补缴和到龄一次性要按照最新的经办规程和文件规定办理,严禁不按规定和要求办;二要坚决服从权限设置规定。补缴业务经办属于特殊业务,要充分调查核实,一、二级审核要严把关、严审核;三要认真细致办理业务。初审经办人员要加强补缴资料审核,上传资料要规范;四是杜绝风腐行为。各经办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纪律意识,明底线、知红线,坚决不允许风腐行为发生。
会议要求,全体居保干部要始终保持初心,熟悉居保政策,熟练操作居保业务,把居保办成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一件事,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罗亮)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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