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山东滨州公安交管部门严查无牌机动车,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这类车辆——没有车牌!没有保险!没有安全装置!车身脆弱,空间狭小!安全性差、安全隐患大!不能合法上路行驶!


行动中,交管部门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查、错峰管控相结合模式,聚焦农贸市场、广场、医院等重点区域,紧盯早晚高峰重点时段,对无合法手续、不符合上路标准的车辆依法严查严处并进行拖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坚持深化宣传引导。执勤人员现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讲解无牌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能上道路行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同时引导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无牌机动车。

这类无法悬挂车辆号牌驾驶人大多为无证驾驶,上路行驶堪比“马路杀手”,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还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
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于某英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孙武五路与大济路十字路口处,与由南向北孙某林驾驶的鲁AF09***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无牌机动车驾驶人于某英伤势轻微。


事故原因
经调查,于某英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其违反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事故责任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于某英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孙某林无责任。
“无牌无证”驾驶的危害
1. 机动车容易故障
无牌机动车多数未依法通过检验,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容易因车辆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2. 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闯红灯、随意掉头、不按车道行驶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3. 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
无牌无证机动车通常没有按照规定购买意外保险和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难以得到依法赔偿,受害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4. 车辆容易被盗
机动车没有备案登记、上牌,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旦无牌无证车辆被盗销赃后,难以查证。
5. 滋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部分驾驶人利用无牌无证、改装改型的机动车飙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对群众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相关处罚
1. 无证驾驶: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 准驾车型不符: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
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扣留机动车,收缴号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
5. 购买或销售来历不明机动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建国 李洪滨)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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