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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报告地震异常 坚决抵制谣言传播

发布时间:2026-04-23 14:58:53 推广来源:福州晚报

2025年12月27日23时5分,台湾宜兰县海域发生6.6级地震,福州地区有明显震感。地震发生后,部分市民对异常现象存疑,网络上也出现个别不实信息。为规范地震信息报告与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作出明确规定,为公众提供清晰法律指引。

此前多地出现编造、传播地震谣言案例,造谣者均被依法惩处。山西大同网民胡某某为博流量,拼接旧视频编造“大同半夜3点地震”谣言,引发群众恐慌,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天津网民霍某某利用AI生成“天津突发8.8级地震”虚假信息并传播,同样受到行政处罚。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地震发生时,公众应保持冷静,注意分辨、理性判断,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地震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专用App以及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等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的渠道。日常生活中,个人如果怀疑某种现象可能与地震发生有关,可向当地地震部门咨询或报告,不要向社会散布个人的猜测。

案例点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27条规定,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晶)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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