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院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12件典型案例。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建文,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戴瑾茹,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永忠,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李学锋参加会议。发布会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胡剑敏主持。

自2018年成立以来,广州互联网法院累计受理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006件。案件审理情况反映出数字市场竞争的鲜明特征:一是案涉主体高度集中于新兴产业,占比前三的行业分别为网络游戏、电商平台及短视频平台;二是诉争利益前沿且复合;三是竞争关系所涉范围更为广泛,不同领域经营主体因流量、数据、虚拟财产争夺认定构成竞争关系,涉间接竞争关系案件占比达66%;四是竞争行为形态多样,主要涉及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不正当引流等,反映出数字市场竞争行为正持续衍生出新的形态。
本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系统回应了网络新业态发展下社会各界对网络竞争秩序司法治理的迫切需求。该院以数据要素为核心,以审慎包容为原则,以业态治理为锚点,以平等保护为导向,构建了四位一体的数字产业市场竞争司法治理新模式。在数据要素保护方面,明确搬运电商数据、抓取用户游戏数据等行为的正当性边界,精准区分数据承载的专有权利与竞争权益,保障数据合法流通;在审慎包容方面,依法认定合理限度内的跨行业搭便车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认定的泛化,保障了市场的活力与自由;在业态治理方面,确立平台不得为涉违法虚拟财产提供交易服务的裁判规则,立足市场整体发展长远利益,为新兴业态作出经营指引;在平等保护方面,认定涉外商业标识具有一定影响应以境内实际使用为准等裁判规则,为国内外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永忠表示,广州互联网法院本次发布案例体现了在数字时代司法实践中的前瞻性探索与规则创新,为构建产权有保障、竞争有秩序、创新有动力、开放有信心的数字市场环境,贡献了宝贵的“广州样本”。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李学锋表示当前数字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深水区”,此次发布会为数据权益归属、新型流量争夺、品牌营销边界等难题提供了有益参考。他同时向市场发出“合规先行、尊重创新、依法维权”的倡议。
下一步,广州互联网法院将持续深耕专业裁判,不断深化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司法治理,积极凝聚各方力量,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行业协同共治,推动形成适配数字生态的网络竞争司法治理格局,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陈赞亮)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