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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传承五四精神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6-04-29 10:31:54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引导青年干警厚植生态保护理念、强化责任担当,4月27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山阳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传承五四精神 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团日活动,以青春之力护航秦岭生态安全,以司法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中,青年干警集中旁听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宣判。法官清晰阐述了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环境、野生动物资源的危害,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讲解了非法狩猎的定罪量刑标准,让青年干警直观感受到司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

随后,青年干警前往鹘岭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山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山阳法院高坝法庭庭长王乐的介绍下,全方位了解了当地生态风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践历程。参观过程中,大家认真聆听山阳法院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方面的措施,对“多元共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了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祖脉的责任担当。

为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青年干警走进社区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重点讲解了非法狩猎、噪声污染、油烟污染等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结合典型案例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最后,在青年干警交流座谈会上,干警们围绕环境资源审判、生态环境保护、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也是一次生动的实践教育,将以五四精神为指引,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担当作为、锤炼高尚品格,既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也要做好普法宣传员,做有理想、有能力、有智慧、有情怀的法院青年。

此次主题团日活动,将五四精神传承与生态司法保护实践有机结合,既丰富了青年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又强化了其生态保护责任与司法履职能力。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传承五四精神,聚焦审判执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化生态司法实践,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青春力量。(赵雅玲 胡雨欣)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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