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07个“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恰逢“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更高水平法治国家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法院青年的蓬勃朝气与昂扬锐气,我院特开设“长法新‘心’说”五四青年节主题征文专栏,旨在鼓励青年干警结合自身思想与工作实际,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十五五”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筑牢政治忠诚之魂;不仅坚守法律的底线,更怀揣为民的情怀,在审判执行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追求“案结事了”的实效;感悟法院工作点滴,分享入职以来的成长故事与办案心得,展现锐意进取、朝气蓬勃的青春风采。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让我们以笔为剑,以梦为马,在“长法新‘心’说”专栏中,用文字书写担当,用行动诠释使命,让青春在建设法治中国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青”听TA的声音
郭亿晗: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24年7月入职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现于沣峪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主要工作为文书送达、处理开庭前准备工作、草拟法律文书、辅助法官进行调解等。

不知不觉间,我已在长安法院度过了一年半时光。从初入社会时懵懂的大学生,到如今成长为一名青年法院干警;从面对案卷材料时的手足无措,到能够熟练接待当事人、辅助法官办案,这段工作经历不仅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超越课本的鲜活认知,更在成长道路上留下了一步步坚实的印记。
在学校读书时,我对法院工作的想象还停留在法官敲响法槌、书记员快速记录、当事人唇枪舌剑的场景里。直到真正投身工作,才深刻体会到“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的含义。
还记得初到执行局工作时,我协助法官接待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因双方均同意调解,我便协调时间将他们约至办公室。当时我想,案子已有法院判决,案卷里还留存着被告出具的欠条,调解工作应该会很顺利。
被告到场后,我先是给他翻看法条,又念了判决主文,告诉他调解对其有利,若原告同意,可允许他分期还款。可被告却心不在焉,气冲冲地说:“我给他活干,他倒好,不仅告我,还闹到执行局,这钱他别想拿到!”原告见状也激动起来,双方顿时剑拔弩张。
这时,法官突然问道:“你们以前还一起合作过其他活吗?”原来,原、被告是同乡,被告常给原告介绍活计,这次是因为甲方未付款,被告才无力支付原告劳务费。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刻开始劝解:“原告,你们常一起干活,他还总给你介绍活,你觉得他是那种有钱不还的人吗?”转而又对被告说:“被告,原告干活也不容易,你们都是同乡,可不能让老乡出力还寒心啊。”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的怒气渐渐平息。原告念及往日情分与对被告的了解,同意给被告一年的履行期限;被告也愿意当场支付部分劳务费,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这次调解让我深刻意识到,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作为干警不能只生硬地适用法条,还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与心理诉求化解矛盾,这样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刚开始写判决书时,我总想着套用模板,觉得把事实表述清楚就行。直到庭长帮我修改文书,不仅圈出了句子里重复的用词,连标点符号的问题都标注得一清二楚。她告诉我:“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给当事人看的,也许有些错误不会影响判决结果,但判决书中的任何一处疏漏,都可能降低这份文书在当事人心中的公信力。”
从那以后,每次写完判决我都会再仔细检查一遍,尽量避免错误;也会把每一次撰写判决都当作新的学习机会,让自己在工作中不断进步。遇到当事人可能难以理解的法律术语,我会尝试解释得更通俗些,方便他们理解;对于争议焦点,我也会梳理得更清晰,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明白判决结果的由来。
这段时间的工作让我学会了用共情理解当事人,用细节查清事实,用专业维护公平。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会继续努力,用青春和汗水书写属于我的司法故事,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正义的力量。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我将带着对法治的信仰与对群众的热忱,在每一个案件中沉淀,在每一次调解中成长,让青春在守护公平正义的赛道上焕发蓬勃活力。(郭亿晗)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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