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提升广大家长的监护职责意识与家庭教育能力,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市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校园”专题讲座。本次活动聚焦家长群体,旨在与家长共同探讨:在法治时代,如何改进家庭教育,为孩子撑好“保护伞”。
很多家长认为,保障孩子吃饱穿暖、按时上学就是尽到了监护责任,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监护职责包含了更多法律义务。监护不只是看护,更是预防,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异常情绪和行为变化,及时进行有效沟通与引导,真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第一监护人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要“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检察官以“预防校园欺凌”和“防范性侵害”为例,引导家长改变“羞于开口”的观念,教会孩子识别危险、勇敢说“不”。同时,建议家长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言行,在家庭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让孩子从小树立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
针对青春期孩子与家长易发生的冲突,检察官通过真实案例剖析了“语言暴力”“过度施压”或“完全不管”等不当教育方式的严重后果。号召家长们放下“高高在上”的权威姿态,学会倾听、学会共情,建立平等、健康的亲子关系,从根源上减少孩子逆反、逃学甚至走上歧途的风险。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法治教育不只在学校课堂,更在生活的每个细节里。愿广大家长以法律为标尺、以关爱为底色,与检察机关同向同行、同心聚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供稿: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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