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白
4月21日,“爱奇艺AI艺人库”相关词条冲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
爱奇艺此次表现出的“过激拥抱”,源于对技术变革的焦虑。在拥抱技术背后,更核心的叩问是:AI固然会重构内容产业,但其边界究竟在哪里?
在讨论边界之前,有必要厘清一个误区:AI生成内容(AIGC)与“AI艺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AI辅助剧本创作、后期特效合成,是“工具”的升级,是生产力的优化。“AI艺人”涉及的则是对人类个体多模态数据(容貌、声音、演技风格)的深度提取与克隆,这直接触及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的法律规范。
爱奇艺构建艺人库,初衷或许是想通过数字分身来解决艺人档期冲突、片酬过高及“塌房”风险等商业痛点。但问题在于,艺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如果在未获得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复刻出“AI艺人”纳入库中并任意调用,这不仅是对艺人职业生涯的“降维打击”,更是对现行法律体系的冲击。
更进一步看,“AI艺人”的法律争议核心在于“数字人格”的确权与保护。当艺人的生物特征被转化为可无限复制、修改的算法参数,传统意义上的“授权”已难以覆盖这种深度的权利让渡。如果平台方无法在数据采集、模型训练以及最终生成等全链条中实现精细化的知情同意,那么所谓的“入驻”不仅是契约的越位,更是对算法伦理的漠视。
回归现实来看,观众真愿意为“AI艺人”买单?即真正的底层争议在于:观众对于AI生成内容的接受度到底有多高?
爱奇艺在兜售“AI艺人”概念时,或许预设了一个前提:只要技术足够逼真,观众并不在乎屏幕背后是真人还是模型。但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的更多是“猎奇式”的传播。无论是AI生成的林黛玉在短视频里跳热舞,还是AI歌手翻唱孙燕姿的歌,人们消费的是一种“技术反差”带来的新鲜感,而非情感共鸣。
内容产业的本质,终究是情感消费。“AI艺人”目前能做到“形似”,甚至在某些静态或特定动态下能逼近“神似”,但它无法产生真人的不可替代性与情感温度。
在一个极度缺乏“真实感”的时代,观众真的喜欢AI生成的内容吗?答案恐怕是存疑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平台单纯追求边际成本为零的规模化产出,而忽视内容的艺术高度与情感厚度,最终只会遭到市场的反噬,引发观众对“AI艺人”的审美疲劳,甚至心理抵触。
AI必然会重构内容产业,但重构不等于解构,更不等于毁灭。真正的创新应用,应当是AI作为人类创意的“增幅器”,而不是替代人类成为内容生产的主体。
内容产业的未来,应当锚定在“人机协同”的新框架中。AI的价值不应局限于对现实的拙劣克隆,而在于释放人类被物理条件限制的想象力。比如可以通过AI实现的非线性叙事、千人千面的交互式剧情,创造出完全原生于数字世界的、具备独立世界观的虚拟数字人,而非对既有明星进行“降本增效”式的收割。
平台方需要意识到,技术溢价终会消失,人类情绪的温度才是不可复制的核心价值。良性的创新应当聚焦后台流程的重塑与叙事边界的拓宽。AI创新的生命力源于对规则的敬畏,工具应当服务于创造,而非消解创造本身。
供稿:中国网
(《中国报道》2026年5月刊)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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