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公安交警领域高频争议点,通过“个案精准纠错、类案源头治理、机制前端介入”三维发力,推动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显著下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走出了一条“复议为民、标本兼治”的特色治理路径。
(一)坚持实质审查,以“法治温度”实现个案公正。
中山市行政复议机构摒弃简单的“书面审查”模式,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全面审查,注重情理法交融,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深化调查核实,还原事实真相。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复议人员主动延伸调查触角,通过实地踏勘、调取监控、走访医院等方式,全方位还原案情。例如,在一起涉及吊销驾驶资格的复议案件中,复议人员杨俊杰团队深入事发小巷,实地测算车辆流速、观察路况,并核查当事人病历,确认当事人系因突发疾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导致违章。
强化协调化解,促成案结事了。坚持“复议为民”,搭建沟通桥梁。在上述案件中,复议机构组织交警部门召开协调会,提供“二次听证”机会,充分阐述紧急避险的法理依据及人性化执法理念。最终,交警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当事人接受教育后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实现了“撤销不当处罚+申请人撤诉+法治宣传教育”的三重法治效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
(二)聚焦类案规范,以“源头治理”推动执法提质。
针对交通违法案件中违停处罚量大、争议集中的特点,中山市行政复议机构坚持“透过个案看全局”,推动从“个案纠错”向“标准规范”转变。
精准画像,找准病灶。对500余宗交通违法复议案件进行全流程梳理,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标注高发路段、敏感时段及争议焦点,形成专项分析报告。
制发建议,规范裁量。向执法部门提出完善执法标准、统一自由裁量权的务实建议,推动交警部门优化非现场执法审核机制。得益于类案规范的深入实施,2025年中山集中路段、卡口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案件较2024年同比下降44.16%,有效降低了行政争议发生率。
(三)完善闭环机制,以“前端化解”提升服务效能。
中山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构建全链条争议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化解重心前移。
推行“立前化解”机制。建立交通违法案件立案前先行调解制度,近半数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快速沟通、释法说理实现多元化解,让群众“少跑腿”、矛盾“快解决”,大幅提升复议办理效率。
实施“案后延伸”整改。建立复议与执法联动反馈机制,对复议中发现的城市管理漏洞及时预警。例如,在某违停复议案件中,复议人员发现因旧停车位标线未擦除导致群众误停。随即联合交警部门实地勘验,推动清除模糊标线、加装禁停警示标志。该路段整改后,同类复议案件实现“零发生”,真正做到了“办好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
下一步,中山市将继续深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复议监督功能,深化“复议+调解”机制应用,提升数字化复议水平,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陈赞亮)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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