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摩托车强行超车,出了事故还需负主责
超车
可不是油门一拧的事情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强行超车
在双向两车道的
车辆间隙中借道强超
只要前车方向盘一打
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4月3日,陈某驾驶摩托车沿潮安区彩塘镇仙华路行驶,在超车的过程中,碰撞到薛某驾驶的准备靠左侧路边停车的小汽车,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薛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超车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超的
下面这几种超车行为不可行
“夹缝中”强行变道超车

(图片来源于网络)
没拉开足够距离就开始变道

没充分提速就变道

强超强会
逞一时之快
却多了十分隐患
超车也是有技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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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实用的超车技巧get


强行超车极易
因车速过快
判断失误或突发情况
导致车辆失控
引发追尾、侧翻或对撞等
严重事故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规则
避免盲目超车
确保人身安全和道路畅通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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