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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柞水法院发出首张司惩“罚单”

发布时间:2026-05-22 11:42:53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代表案件的彻底完结,被执行人也不能借此逃避法定义务。5月18日,柞水法院对一名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是该院开出的首张司惩“罚单”。

据了解,本案被执行人杨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首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实地核查,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及互联网金融财产,且杨某长期失联、下落不明。由于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后,柞水法院执行局仍将其纳入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财产线索。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在自行留意被执行人行踪。近日,申请执行人发现杨某的踪迹后,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报告。执行干警迅速组织外勤团队前往蹲守,成功将长期藏匿的杨某控制。

经查,杨某未按规定申报财产,长期东躲西藏、恶意规避执行,其行为已严重侵害债权人权益,扰乱正常执行秩序。为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柞水法院依法对杨某实施司法拘留,以强制措施倒逼其履行义务。

柞水法院执行局局长胡盛刚表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是程序性结案,不免除被执行人的履行责任,也不停止法院的查控工作。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加大对终本案件的管理力度,常态化开展线索排查与集中执行,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用好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柞水法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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