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不要脸”引发网络骂战,最终将自己骂进拘留所。近日,洪雅县公安局在“治网2026”行动中,依法办理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违法行为人因在500人抖音群内发布侮辱性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事情还要从一张298元的终身脱毛会员卡说起。今年5月中旬,居民付A因美容消费纠纷,与美甲店老板付B就退卡事宜进行沟通。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情绪激动,均出现言语冒犯、出言不逊的情况。付A认为对方态度恶劣,心生不满,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5月20日14时许,付A将一张编辑好的朋友圈截图发送至一个500人的抖音群中。截图内容包含对美甲店老板付B的侮辱性言论,措辞低俗恶劣,公然称付B“坏得很”“又老又X”“喜欢当小三骗男人的钱”,甚至使用“卖X婆娘,X货”等污言秽语进行人身攻击。该抖音群成员众多,相关信息迅速在群内传播,对付B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
接到受害人报案后,洪雅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联合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展开调查。据办案民警介绍,付A与付B此前因美容消费退费问题产生纠纷,此前付B曾同意退还50元,并将钱款送至付A工作单位,因付A不在,便转交其同事,其间付B随口说了一句“做了脱毛还退钱,不要脸”。正是这句话彻底激怒了付A,随后她不仅多次打电话辱骂付B,更将精心编辑的辱骂图文发至抖音大群,意图扩大影响力,让更多人看到。

5月21日,付B通过朋友得知有人在抖音群中辱骂自己,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洪雅县公安局依法传唤付A到案接受询问。面对民警,付A承认了自己因一时气愤,在抖音群中发布侮辱性言论的事实。
警方认定,付A在人数众多的网络群组中,使用低俗、恶劣的语言公然侮辱他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付A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付A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洪雅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使用互联网应遵纪守法,切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底线。遇到矛盾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逞口舌之快、公然辱骂他人,最终只会害人害己。(邱毅)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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