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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拘传震慑当场履约 小标的案件即时执结

发布时间:2026-05-25 10:33:34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2026年5月15日,西安碑林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以强制拘传的强大法律震慑当场执结一起标的额2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对小标的案件“零懈怠”的执行力度。

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李某在仅支付500元后便拒不履行剩余义务,对法院的电话、短信传唤置之不理,拒不履行剩余义务。 

为打破僵局,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精准锁定被执行人李某的经常居住地。5月15日,执行干警韩茜茜、杨星驰和法警刘子铭 、田若彤一早直奔被执行人李某住所,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面对上门的执行干警和严肃的拘传程序,李某感受到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当场认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凑齐并现场向王某履行了全部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王某现场出具收据,案件圆满办结。
标的额不分大小,胜诉权益不分轻重。碑林法院执行干警以强制拘传为有力抓手,用实打实的法律震慑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与司法权威。

普法课堂:

拘传、拘留(此处特指司法拘留)均是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针对妨害执行、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责任人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二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存在本质差异,是执行实务中极易混淆的两类措施。

拘传是指法院对必须到庭接受调查、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强制其到指定场所接受询问、履行配合义务的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预防性、调查性强制措施。

司法拘留是指法院对实施严重妨害民事诉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人,依法采取的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惩戒性、处罚性强制措施,核心目的是惩戒妨害执行行为、制裁拒不履行义务行为。

(碑林法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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