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决定,正式命名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渭源路人民法庭荣耀上榜,是全国首批、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标杆。

“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不是挂牌子、填表格,而是看法庭能不能真正沉下去、服务能不能跟上来,矛盾能不能化解在源头。渭源路人民法庭立足职能,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持续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路径。
渭源路人民法庭成立于1986年10月,地处兰州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法庭管辖4个街道、约23万常住人口,辖区内聚集了兰州大学、省人民医院等众多高智单位,司法需求多元、服务要求极高。
近年来,法庭以党建为引领,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员沉到网格里。法庭打造了“党建引领,助推‘3+N’品牌矩阵”,将党建与医疗纠纷化解、劳动争议调解等领域深度融合,与兰州大学、省人民医院等多次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进社区,建网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法庭构建了“1+5+N”基层治理机制,与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常态化联动。法官、调解员、公证员定期下沉社区,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进专业,强调解。法庭引入甘肃医调委等特邀调解组织,吸纳退休法官、医学专家、律师等51名调解员作为“补给力量”。还专门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室、“法睦心坊”心理调解室,年均调解案件400余件,医疗纠纷年均化解120余件。
进个案,出建议。针对反复成诉的领域,法庭主动靠前一步:向某医院提出医疗纠纷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向某街道提出劳动争议风险预案,对医患纠纷成诉情况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群众路线,法庭在服务细节上没少下功夫。法庭建立群众司法需求反馈机制,用问卷征集意见,以问题促改进;与法律援助中心联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权;设立法庭开放日,法官进校园普法、巡回审判,庭长受聘中学法治副校长;成为兰大法学院“枫桥式”法庭实习点,已接收百余人次学生实习。同时,不断探索法庭派驻立案和执行机制,真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渭源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里程碑。这份荣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与鼎力支持,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与统筹部署;离不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厚爱与协同共治。在此,谨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站在新的起点,渭源路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为民中躬身实干,协同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将“纸上的法律”变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让“小法庭”持续释放基层治理的“大效能”,在黄河之滨绘就更多精耕善治的和美“枫”景。
(供稿:城关区人民法院渭源路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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