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想转就转,被撞到“底朝天”
2026年4月12日,施某存驾驶摩托车(搭载施某卿)沿饶平县228国道自东往西行驶,期间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往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左转弯借道通行时,与直行在最左侧车道由陈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施某存、施某卿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当事人施某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行驶过程中未按照道路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本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对事故发生起同等作用,负同等责任。当事人陈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超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是造成本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对事故发生起同等作用,负同等责任。当事人施某卿无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过错。
部分摩托车驾驶人
在转弯时
想转就转
丝毫不看后方是否有来车
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导向车道的设计初衷
就是为了引导车辆
有序、安全地通过路口
一旦有车辆破坏了这个规则
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
重则容易引发伤亡严重事故
导向车道是将车流引导到应行驶的路线的总称,主要是指示车辆按照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驾驶人要根据自己的行驶路线进入相应的车道。

另一方面
直行车辆的路权
是优于转弯车辆的
在大部分情况下
转弯让直行
直行车速度较快
车流较大
转弯车速度较慢
车流相对较小
转弯让直行
能够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但部分驾驶人
总要“抢一时之快”
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非机动车和行人
横过道路
通过斑马线时
还要注意靠边观察再通过
路口转弯记住这三点
提前减速,观察到位
临近路口务必减速慢行,牢记 “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再转弯。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即便直行车辆距离尚远,也切勿心存侥幸。一时抢行的侥幸心理,往往会酿成交通事故。
视线受阻,更要谨慎
遇路边障碍物、绿化带遮挡视线,务必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转向。
同时
直行车辆
也不能麻痹大意
在行经路口或者斑马线时
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注意减速观察礼让
切勿超速行驶
更不得分心驾驶
“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长,驾驶人的视野范围越小,视力下降,对前方路况、行人、车辆等的感知和反应时间缩短。超速驾驶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威胁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出平安
“抢”出祸端
驾驶人
通过交叉路口时
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摩电驾乘人员出行时
还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伤害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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