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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扔烟头引发火灾! 福建晋江陈埭一人被行政拘留10日

发布时间:2026-05-29 14:52:35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一枚未熄灭的烟头,看似微不足道,却足以引燃可燃物、酿成火灾灾难。近日,福建晋江陈埭镇依法查处一起因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的火灾案件,当事人李某为自身危险陋习付出法律代价,案件再次为全社会敲响消防安全警钟。

2026年5月19日6时许,陈埭镇辖区某纸箱厂后门突发火情。好在该厂员工发现及时,第一时间开展处置,迅速将明火扑灭,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引发重大财产损失。

火情发生后,晋江消防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走访取证及当事人陈述,查明起火原因系当事人李某骑行电动车途经该纸箱厂后门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路边废纸堆中,烟头引燃周边可燃物,最终引发火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晋江消防提醒:烟头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远超纸张、木材、纸箱等常见可燃物的燃点。广大市民务必摒弃随手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不在易燃场所吸烟,烟头务必彻底熄灭后再丢弃,共同防范火灾风险,守护生命财产安全。(晋江市消防救援局 涂培源)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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