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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9-10-25 10:54:11 推广来源:中国网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所有的国家和人们在这个问题上都有共同的利益和关切,也面临着共同的挑战。营造风清气朗的安全的互联网环境已经势在必行。

作者:高霈宁(中国网评论员)

10月20日,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在网上未成年人保护与生态治理论坛上,与会的中外嘉宾围绕着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营造健康的网络生态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随着移动互联网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日益普及,网络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但与此同时,网络上的各种纷繁芜杂的信息和对于个人隐私的渗透则逐渐成为摆在世人面前的新难题。尤其是针对未成年的网民群体来说,一方面他们的数量已庞大到不容忽视,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未成年人极易在缺乏监管的网络环境下受到伤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烈宏在发言时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网民数量达1.69亿人,未成年人网络普及率高达93.7%。但是,其中有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过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信息,15.6%的未成年人曾遭遇网络暴力。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朱锡生则介绍说,经过实际调查发现,女童比男童的上网时间更长,而且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主体。

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网络沉迷,这些是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受到侵害的主要形式。2013年曾有一名14岁的英国少女因不堪忍受同学们在其个人主页上的侮辱语言而上吊自杀。近年来,我国媒体也频频曝光各类针对未成年少女的裸贷案件。未成年人因为心智发展尚不成熟,对网络安全的理解也相对薄弱。以个人信息保护为例,未成年人对个人信息的理解相比成年人更狭窄,他们大多知道保护自己的姓名、家庭地址等信息,但却往往对自己的照片、视频、回家路径等个人信息缺乏保护意识。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规范。如美国的《儿童在线保护法》和《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欧盟的《保护未成年人和人权尊严建议》、《儿童色情框架规定》等。今年10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儿童网络保护的立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确定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具体原则,以及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不过应当明确的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为代价。立法的目的并不是要把未成年人隔离在网络环境之外,而是要积极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保护,并在参与过程中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实现全面发展。而作为成年人的公众人物,更应该在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方面发挥作用。与会的文艺工作者胡歌在接受采访时提醒未成年的粉丝们说,要学会在网络上理性地发声,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是从孩子到成人的一个成熟标志”。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所有的国家和人们在这个问题上都有共同的利益和关切,也面临着共同的挑战。营造风清气朗的安全的互联网环境已经势在必行。这既需要立法先行,也需要各方在落实过程中相互支持、共同推进。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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