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剑兰一行到罗源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罗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欢陪同调研。
在海滨人民法庭,调研组实地参观法庭立案大厅、“金乡里”圆桌调解室、“茉莉姐姐”两中心一室等功能区域,认真听取法庭打造“滨海新枫”司法品牌以及推进海上枫桥建设、化解涉渔矛盾纠纷、开展家事审判、深化诉调对接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在鉴江镇“海上枫桥”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调研组详细了解该中心联动属地乡镇、海警罗源站等力量,常态化开展海上矛盾纠纷化解的运行模式,对海滨法庭主动融入属地基层治理、优化便民司法服务的务实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在飞竹人民法庭,调研组实地察看诉讼服务设施,深入了解法庭深耕“无讼畲乡”治理模式,打造涉少数民族地区解纷样板的具体实践。在起步镇庭洋坂涉畲巡回审判点,调研组察看巡回审判点的基本配备与设施,详细了解巡回办案情况,对巡回审判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做法予以肯定。
调研座谈会上,罗源县人民法院向调研组专题汇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短板弱项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调研组充分肯定罗源县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围绕基层法庭职能发挥、多元解纷机制完善、特色司法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陆剑兰强调,要提高站位,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格局;要打造特色品牌,持续擦亮“滨海新枫”等特色司法品牌,做好“海上枫桥”创建工作;要对标创建体系,扎实做好基础数据工作,为后续品牌创建打下基础;要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把创建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保障地方发展的司法效能。(罗源县人民法院 陈婷)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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