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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柔性执法 桥下舞台自行清障

发布时间:2026-11-05 10:31:2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11月4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宁连支队第四大队在日常公路巡查中发现,G25长深高速1713K+650M跨线桥桥下公路用地内,存在私自搭建设置 “百姓大舞台”的现场,占用桥底管控空间40平方。该行为侵占公路路产,不仅会影响桥梁结构养护、排水通畅,人员聚集活动还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对桥梁运行和过往通行安全构成隐患。

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坚持说理式执法,没有简单强制清理,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同时对在场围观群众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向大家讲清跨线桥桥下空间属于公路管控范围,严禁私自占用、搭建设施、组织聚集活动;细致讲解违规占用桥下空间可能造成的危害、相应法律责任,以案释法,情理兼顾,引导群众认清安全风险。

经过耐心宣讲,当事人充分认识到擅自占用公路用地搭建舞台的违法性与安全隐患,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整改。在执法人员的引导协助下,当事人现场动手,共同对舞台支架、围挡、座椅等设施进行拆除清运,及时清除了该处违法占用设施,桥下空间恢复原状,一处安全隐患顺利清零。

“百姓大舞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值得肯定,但选址不能触碰公路安全红线。” 执法人员现场向群众说明,后续第四大队将持续加大桥涵、跨线桥下空间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沿线群众树立 “桥下空间不是闲置空地” 的安全意识,自觉保护公路路产。同时积极倾听群众文化活动需求,引导群众选择合规场地开展文体活动,做到普法有温度、执法有尺度,守护公路桥梁安全畅通。(王波)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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