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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杰庄委员: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

发布时间:2021-03-05 17:15:5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哲)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格局,也从遍地开花逐步过渡到数家互联网巨头之间几分天下、激烈竞争的格局。就此,全国政协委员、高锋集团董事局主席吴杰庄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提案,呼吁加强对数字时代互联网基础设施行业的反垄断监管,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让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公平享有“数字机遇”。

吴杰庄表示,移动互联网时代,众多拥有数以亿计用户的互联网社交、在线支付等平台,成为类似于公路、电力等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对商业竞争和消费者获取信息有着巨大影响,而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不断加剧,部分互联网平台之间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过度使用用户数据和侵犯隐私、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负面问题近期逐渐凸显出来,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亟须加强反垄断监管。

对互联网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或诉讼也已经形成了一种国际趋势。在美国,去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对谷歌提起了反垄断诉讼,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8个州和地区则对Facebook提起了两起反垄断诉讼。在国内,2021年3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5家社区团购企业因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被罚,累计共罚款650万元。这也被称为2021年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战”。

中央相关会议也多次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更是被设定为“十四五”期间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吴杰庄提出,如果相应平台违反中立性原则,不仅会“排除、限制竞争”,也对消费者利益构成重大侵害。“当互联网平台因其基础设施地位具备了公共属性,当‘裁判员’的同时‘自己参赛’、对第三方区别对待,执法机关应及时介入,提高事前监管。”吴杰庄说。

吴杰庄建议,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国际形势、互联网行业发展趋势及其对其它经济领域和消费者的影响,有关部门应针对新的反垄断形势变化,加强对数字时代互联网基础设施行业(包含移动社交、移动支付等)的反垄断监管,通过典型案件,形成新的示范引导效应,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此外,他还建议应要求具备基础设施地位的互联网平台保持中立性,保障互联互通、公平交易等,考虑到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当地税收、就业等重要作用,针对重大反垄断相关案件,若外界存在对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疑虑,建议上级法院通过提级管辖或者移送管辖的方式,采取异地审理。以避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司法公正和法院公信力。考虑到数字经济的新特点,建议通过《反垄断法》的修改,对平台经济的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方法进行完善,如考虑网络效应、数据收集利用和市场进入壁垒,用户转换成本等。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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