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1日讯(记者 林伊人)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并于昨日起正式施行。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研究所副所长李环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确定了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而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就是对《决定》的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在国家层面行使宪法权力,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进行修订,完全合法合理。”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吕开颜说。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修订后,选举委员会的人数由原来的1200人扩大到1500人,组成由原来的四大界别扩大到五大界别,增加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作为第五界别。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必须由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此外,“选举委员会还被赋予了新的功能与权利。”李环说,除了选举产生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还负责选举产生40名立法会议员等。香港基本法附件二修订后,立法会议员人数由70席增加到90席,产生方式也有所调整。同时,此次修订还增设了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确认选举委员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候选人的资格。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决定+修法’的方式来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与香港近年来出现的政治乱象密切相关。”李环指出,有反中乱港分子进入立法会,还上演“宣誓闹剧”,“这为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敲响警钟,香港的管治团队中决不能出现主张分裂国家的人。”
吕开颜表示,反中乱港分子鼓吹国家分裂,破坏立法会,恶意阻挠特区政府施政,导致香港整体发展出现倒退,甚至威胁到“一国两制”的宪政基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从制度上杜绝反中乱港分子进入香港的治理架构,提升特区政府的治理能力,解决香港行政与立法关系的长期对立。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刻不容缓、十分必要。这将为香港解决自身问题开启契机,重新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吕开颜说,“这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发挥关键作用,有助于正本清源,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行稳致远。”
李环认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回归初心与本意,更好地运行。无论是去年香港国安法的出台,还是此次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都不会改变“一国两制”方针,相反,两者都是为了堵塞“一国两制”实践中出现的法律制度漏洞。
“希望香港选举制度完善后,能有更多既能从国家层面出发、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又能从香港本地出发、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爱国者进入香港的管治团队,激发行政主导效能,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李环说。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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