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的新闻发布会。记者王霁平摄
中国报道 北京 (记者王霁平)“从两年来的试点情况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实现了顶层设计的目标,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在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主题为“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同时,她表示,未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主要从五大方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试点工作成果显著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6月30日是试点工作期满的日子,从7月1日起,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将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截至2017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5162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35件。起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结案437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胡卫列进一步表示,最高检和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试点,均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和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升公益诉讼效果。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2016年8月,高检院配合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公益诉讼试点地区范围内,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污染土壤违法行为,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42件,提起诉讼107件。
五大举措推动未来工作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是进一步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试点工作的充分认可。” 肖玮说。她表示,为了进一步推动未来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主要采取以下五方面的努力:
一,深入传达学习公益诉讼立法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于7月中旬举办大检察官研讨班,召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的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决定,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及时制定完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及相关配套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建立调查核实等配套保障机制,在充分吸纳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诉讼程序。
三,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
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各级检察机关将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立法及办案工作情况,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争取获得全面理解与支持。
四,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通过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加大对非试点地区的办案指导和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五,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保证人员配备与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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