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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辣汤还能任“逍遥”吗?

发布时间:2021-11-30 16:08:02 来源:中国报道

闹得沸沸扬扬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止于官方叫停。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时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两家协会已停止相关维权行为。商标侵权案背后有着怎样的法律逻辑?风波过后,承载着厚重家乡印记的地方特色品牌如何蹚出一条做大做强之路?

商标维权应以何为界?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都是历史悠久的地方名小吃。

卷入商标侵权事件起于全国各地上百家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招牌的商户,近日分别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标侵权。协会提出的解决方案有:商户或缴纳万元起步的赔偿金,或交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或花近十万元购买商标版权。

《中国报道》记者致电河南省焦作市的一位逍遥镇胡辣汤店主张先生,他表示,自己的商铺没有被波及,附近的20多家同行收到赔偿要求后,决定采取“联合曝光”的方式向媒体寻求帮助,也有的店主担心将来会被起诉,而通过去掉“逍遥镇”三个字的偏旁部首或者撤掉“逍遥镇”招牌的方式规避风险。

该店主称,这些同行中不乏干了10年、20年的老店,对于协会突然的所谓“维权”表示难以接受。

早在2003年,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就申请注册了“逍遥镇胡辣汤”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遇到多人对同一商标均申请注册的情形下,遵循“在先使用”原则。“从司法立案受理的程序来看,协会维权本身并不存在违法性。但事实上,协会维权受到了很大阻碍。”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商标法律事务部主任熊超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逍遥镇”这一商标的性质,是判断协会维权合理与否的关键。

我国目前有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几个分类。地理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用于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普通商标表示某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一个具体的商家,具有私有属性。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作为一个组织,应该注册地理商标,但事实上却取得了普通商标,并据此授权其他商家使用、进行商标维权,的确存在问题。”熊超称。

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其中未对乡镇地名进行限制。

因此,“逍遥镇”如果注册为地理商标,实际上并没有法律方面的障碍,熊超分析称,协会之所以用普通商标维权,应该跟它当初无法注册集体商标有很大关系。这涉及到协会据此维权是否合理的问题。

广受关注的是,抛开商标性质的不同,普通商家使用“逍遥镇”有错吗?

熊超指出,一方面,在协会注册商标之前,“逍遥镇”已经成为胡辣汤行业的标志性使用招牌,“协会可能还存在抢注之嫌”。另一方面,使用地名作为店名前缀,很大程度上为了说明、描述小吃的特点,属于描述性使用。“这是商标善意使用中的一种,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商标侵权。”

相较而言,“潼关肉夹馍”作为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而注册,在法理上无误,但也正是因为这一属性,潼关肉夹馍协会更应承担起保护和传承地方特色的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对于日前又爆出的新疆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商家商标侵权事件,熊超向记者表示,该协会起诉的商家大部分是“打着库尔勒香梨的招牌、出售的是其他品种的香梨”,且协会没有收所谓“保护费”,更像是正常的打假。

真维权还是精准“收割”?

公众认为,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为例,成功注册商标十多年后才突然宣布维权,背后的动机值得深究。

逍遥镇党委副书记姚怀东在接受河南当地媒体的采访时称,成立协会的目的是统一规范管理逍遥镇胡辣汤产业的发展,更好维护逍遥镇胡辣汤的声誉,起诉也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去伪存真。

熊超认为,从来就不应该也不能仅依靠所谓维权来进行品牌推广,维权也并不必然有利于品牌推广。“法律保护权利,但法律也保护市场和社会秩序,私权利的滥用,会导致和消费者越来越远。”

在店主张先生看来,逍遥镇胡辣汤早已属于大众,一定程度上也无所谓真伪,“如果没有全国各地商户多年来的坚守,逍遥镇胡辣汤会有多大的名气?”他坦言,协会的做法不仅一并泯灭了商户们多年来打响品牌所做的努力,高额赔偿费和加盟费也让人认为是在坐收“渔翁之利”。

熊超认为,两起事件模式基本上一致,区别在于收费方式和诉求点不同,他担心将来会出现更多类似的所谓协会维权。“协会一般都以光复或者发扬某老字号为己任,反而容易缺乏监督,导致上游出现问题。应把严协会成立关口、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投机取巧。”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扑火”前,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该中心表示,“将站位全国市场,充分尊重经营户和业内同仁意见,完善出台技术指导、行业标准、合法经营等标准体系,统一品牌推广机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经营户效益,形成全国各地喜爱,各地商户认可,多赢、共赢、互赢、长赢局面。”

店主张先生则称,现在的处理结果“还可以”,“我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不接受加入协会和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能延续以往的经营模式。”

探索地方“老字号”的明天

这是一件需要时间和智慧去对普通商户进行“感化”的事情。

今年6月,西华逍遥胡辣汤制作技艺入选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据官方数据,从西华县走出去从事胡辣汤经营的人数已经超过10万。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称,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同时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饮协会要更多承担起指导功能,而非过多干预。

他表示,我国目前在特色食品的细分赛道上获得了非常好的增长红利,已经到了再次腾飞的阶段,也到了全国化运营的周期,“老字号”们要有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资本化、规模化的经营理念。“但目前相关方面的经验是欠缺的,原因既有地方特色产品品牌力不足,法律意识不够强,也有类似的协会不能正确发挥作用。”

熊超也表示,虽然我国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极其庞大,但半数以上运营状况欠佳,真正能够起到产业推动、价值增值、获得相应预期收益的并不多。

在朱丹蓬看来,同样以地名开头的沙县小吃或许可以给诸如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这样的地方特色提供一些思路。

沙县小吃经历了长达23年时间申请商标,最终在2015年作为集体商标成功注册。注册成功后,沙县政府没有向店主收取授权费,还给予补贴——2004年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场时,政府补贴每店1000元;2007年沙县小吃进入北京市场,前100家店政府补贴每店3000元。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8.8万家沙县小吃店,并在日本、美国等地开设分店,小吃产业成为沙县的支柱产业。

朱丹蓬向记者表示,沙县小吃的运营模式,在数年前就努力朝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资本化以及规模化的战略方向发展和布局,这样的发展经验值得各地参考借鉴。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发展思路和格局决定产业规模大小、品牌经营好坏”,“从帮扶支持、加强培训,到推进标准化、连锁化、产业化转型升级,福建沙县小吃,甘肃兰州、青海化隆拉面等地方品牌都做出了不少探索”,只有把地方小吃当作一项事业来谋划、立志做成大产业,各地才有可能和更多商户形成发展共同体,共同推介好舌尖上的中国美味。

撰文:《中国报道》记者 陈珂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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