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 :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教文卫

用创意“点金”,让脑洞“变现”! 首届福建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正式开启!

发布时间:2022-07-18 12:45:35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提升福建省广电系统创新创优的内生动力,建立福建省电视节目创新工作体系,推动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与福建省广电局联合印发的《“讴歌新时代 礼赞新福建”全省电视节目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精神,举办2022年第一届福建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

大赛由福建省广播电视局主办、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承办、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中心执行。包括两项赛事:“我有好点子”创意赛(以下简称“创意赛”)和“我有好节目”创新赛(以下简称“创新赛”)。现就征集作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有好点子”创意赛

创意赛”面向全国各电视制作机构、高校等征集电视节目创意,通过网络答辩、发布会现场投票评选20件优秀入围选题、“十佳创意”与“创意点子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022年8月

【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二、申报主体

全国各类电视节目制作机构、高校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电视节目创意选题方案,字数为2000字以上。申报类型可以是理论、综艺、文旅、经济、科教、少儿、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不含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节目)。

2、填写《“我有好点子”节目创意赛参选表》一份。

3、阐述视频3分钟左右,视频格式为高清MP4,比例16:9,码率不低于10M。

4、参评作品杜绝抄袭,作品须向主承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承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四、评审方法

由全国知名电视节目制片人、网络视听平台定制节目制片人等担任评委,从创新性、可行性、公益性、市场性等方面进行评比。

1、初评——评选出20件优秀入围选题,纳入“福建省电视创新节目点子库”。

2、复评——20进10,20个优秀入围选题由网络连线评委现场评审出“十佳优秀节目创意选题”;10进3,“十佳优秀节目创意选题”的10名选手进行线上答辩,评委及观众投票评选出前3名。

3、发布——在发布会现场邀请得分最高的前3名进行展示,经现场评委打分及观众投票,评选产生“创意点子王”。

五、成果应用

本次活动将给予创意赛“入围作品”、“十佳优秀节目创意选题”、“创意点子王”奖金鼓励,并向全省电视媒体推荐,为提案人和电视媒体搭建桥梁,推进项目孵化创作。

六、参赛方法

公众号搜索: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回复:“电视节目创新大赛”获取报名方式及活动详情。

“我有好节目”创新赛

“创新赛”面向福建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征集各单位拟重点策划实施的原创、未完成播出的电视节目及创新改版节目,鼓励福建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全国知名广播电视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平台联合制作。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观众投票等环节评选入围项目与重点扶持项目。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022年9月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

二、申报主体

以福建省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为主申报人,鼓励与多平台、多机构联合制作。

三、申报要求

1、参赛电视节目创新项目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福文化、闽人智慧、福建文化标识体系建设等主题,服务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突出电视节目选题、内容、技术、形式等方面创新,类型包括理论、综艺、文旅、经济、科教、少儿、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不含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节目)。

2、填写《“我有好节目”创新赛申报书》一份。

3、阐述视频3分钟左右,视频格式为高清MP4,比例16:9,码率不低于10M。

4、参评作品杜绝抄袭,作品须向主承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承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四、评审方法

1、项目初评——评选出12件入围优秀项目进入复赛,并纳入“福建省电视创新节目项目库”,其中市、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项目不少于30%。

2、项目细化——入围复赛的项目进一步完善,所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统筹资源启动项目,项目入围后1个月内完成至少1期样片制作,拍摄样片制作花絮视频不少于5条。

3、项目复评——入围复赛项目组成3人团队参加《我有好节目》复赛节目录制,由现场专家评审、现场+云端观众打分、网友投票,确定项目分值。

4、项目确定——根据复赛总得分情况,形成“我有好节目”创新赛重点扶持项目及扶持补助经费建议,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在省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成果应用

召开项目成果发布会,现场公布创新赛结果;对创新赛入围优秀项目和重点扶持项目给予通报表扬;对重点扶持项目给予经费补助。

六、参赛方法

公众号搜索: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回复:“电视节目创新大赛”获取报名方式及活动详情。

责任编辑:陆松江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