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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成为首批“龙江品质”认证试点获证单位

发布时间:2022-07-19 11:16:39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2021年12月14日,经各市(地)局推荐,黑龙江省共有36家企业申请参加“龙江品质”认证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遴选出10家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开展试点工作。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康养服务获得“龙江品质”认证,被授权使用“龙江品质”认证标识。这标志着该院康养服务“龙江品质”认证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行业树立了标杆和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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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按照省政府《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黑政规〔2018〕10号)关于“围绕打响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创新开展‘龙江品质’自愿性认证”要求,我院积极按照《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和《龙江品质认证细则》两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龙江品质”认证试点工作。在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厅业务主管处的大力支持下,院党委书记、院长孟令杰亲自牵头,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医养结合科和相关科室共同努力荣获此项殊荣。康养服务“龙江品质”认证工作的开展,将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扩大该院养老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服务提质升级,发挥“龙江品质”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加速推广和应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康养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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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的获得将激励民政医院人继续保持初心,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宗旨,紧紧围绕职责和任务,在医疗、养老和辅具装配业务领域持续发力,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关爱民生,回应群众期盼,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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