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气候中心给鹤岗市人民政府发来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避暑旅游目的地评估报告”通过评审的函。
评审认为:鹤岗市旅游气候禀赋优越,符合“避暑旅游目的地”评价条件,为“避暑旅游目的地”创建活动首个通过评审的城市。
据了解,“避暑旅游目的地”是国家气候标志的子品牌,是衡量一个地区避暑旅游气候、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价和权威认定。
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有利于充分整合区域良好的气候和生态资源,通过专业的气候资源评估评价,为公众旅游、度假及康养提供更为精准的向导,把气候、生态资源转化为现实、稳定、高黏性的客流量,把宝贵的“凉”资源变成优质的“热”产业。同时,能进一步拓展鹤岗市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从旅游、休闲、度假到交通、住宿、餐饮等系列服务产业的发展,带动更多产业驶入高质量绿色发展“快车道”,成为地方绿色经济发展的又一靓丽名片。(文图/陆铁男)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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