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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个严禁”】黑龙江政法干警先优代表“百家谈”(三)

发布时间:2022-09-14 11:14:38 推广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者按】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是忠诚履职的“紧箍咒”、廉洁用权的“护身符”、捍卫公平正义的“生命线”,是政法单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抓手。近日,省委政法委联合省直政法单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若干措施》,开展了“百千万”学习月活动,启动了先优代表“百家谈”、领导带头“千长讲”、全员覆盖“万警学”等系列行动,加力推进“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即日起,“中国报道”联合“平安龙江网“刊登百名先优代表学习感悟,强化正向引领激励,推动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心存敬畏、行有戒惧,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朱正生,现任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处长。荣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市委政法委文明职工标兵、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2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十个严禁”是新时代政法干警的政治要求和职业遵循。通过学习,我深切感受到,每个政法干警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使命,将“十个严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决不突破底线,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李嘉,现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省法院先进干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个人、新时代龙江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的青年法官要严守政治规矩、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对于徇私枉法的行为设“防线”;要严格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对于不当交往、干预司法的行为设“底线”;要防止利益输送,对损害司法公正、以权谋私的行为设“红线”。谨言慎行、慎独慎微,做一名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老实人”。

张淑霞,现任伊春市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全省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铁力市优秀共产党员、最美铁力人、劳动模范标兵、市级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四十余项荣誉称号。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对照“十个严禁”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不忘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办实事、办好事。同时,继承发扬中华优良家风家训,管好自己、管好家人,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参与营商活动,不出入与身份不相符的娱乐场所,做一个清白人、正派人,常怀红线意识,绝不触碰高压线。

芦茂胜,现任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七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一级警长。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省监狱管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省优秀监狱人民警察、省直机关党建提升工程优秀党支部书记、省哈尔滨监狱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深刻理解自觉遵守“十个严禁”,是新时代全体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要求、职业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把握“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和刚性要求,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文件精神,自觉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不断提高民辅警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树立执法公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刘虹余,黑龙江省松北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一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登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我将时时处处用“十个严禁”规范自身言行,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忠诚,表里如一,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坚决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崇廉拒腐、履职尽责;自觉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权力、敬畏责任,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做到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强担当。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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