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是忠诚履职的“紧箍咒”、廉洁用权的“护身符”、捍卫公平正义的“生命线”,是政法单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抓手。近日,省委政法委联合省直政法单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若干措施》,开展了“百千万”学习月活动,启动了先优代表“百家谈”、领导带头“千长讲”、全员覆盖“万警学”等系列行动,加力推进“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即日起,“中国报道”联合“平安龙江网”刊登百名先优代表学习感悟,强化正向引领激励,推动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心存敬畏、行有戒惧,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段余昆,现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庭长。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荣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三等奖1次、省法院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次、三等奖和优秀奖各2次,荣立三等功2次。
“十个严禁”从政治思想、工作纪律、个人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铸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准则,在工作生活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熟知、熟记“十个严禁”核心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恪尽职守,树立群众意识,推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徐莹莹,现任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作为少审法官,我将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用心守护花蕾,用爱呼唤回归,为青少年撑起蔚蓝法治晴空,严格依法裁判,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始终捍卫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充分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司法过程中延伸司法职能,彰显少年审判独有的司法温度和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徐松,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4次。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作为检察干警要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我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三个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可能影响司法公正行为,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李芳芳,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全省公诉业务标兵、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八红旗手、哈尔滨市新一代创业人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人才库成员,荣获第二届东北四城公诉论辩赛三等奖、第二届省院“检微知著”微课制作大赛一等奖,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心底无私一心为民,手中的权力才能有牢固的根基。我们要在办案过程中要树立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正确行使检察监督职权,对每一起件案件负责,对每一名当事人负责,真正把权力用在提高案件质效、保障大局和司法为民工作上。
李丰兵,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案件流程监控组组长、四级高级检察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龙江新时代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
身为在检察机关对外窗口工作的干警,我会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在工作中继续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真诚热情接待人民群众,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树立好检察干警良好形象,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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